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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台《工作场所手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随着信息化手段的多元化,我们的身边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低头族”,这让手机逐渐成为公司员工岗位安全的一大隐患。91日,公司出台《工作场所手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对工作场所的手机使用明确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以有效规范员工工作场所手机使用管理,降低一线岗位安全风险,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作为公司体系管理文件,该《规定》主要针对公司工作场所手机及具有网络、游戏、娱乐功能的类似电子设备使用管理。该《规定》中还对“工作场所使用手机”进行了明确定义,即指接听、拨打移动电话,编辑、阅读、发送信息、观看视频、电子书或者使用手机的各类软件,使用耳机听音乐、接听、拨打移动电话等行为。

手机使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引起爆炸的风险;二是导致人员注意力分散,可能引发伤害事故的风险;三是手机信号在现场很可能被屏蔽,对于一些需要稳定信号协助的作业,人员使用手机替代特定的沟通工具,可能导致双方沟通不畅,从而引发事故;四是人员处于雷电影响的空旷区域时,使用手机会增大被雷击的风险。

鉴于此,《规定》对禁止随身携带或使用手机的场所或作业范围进行了更为具体的明确和细化:一是易燃易爆场所或特别危险的作业,禁止任何人随身携带手机;二是可能引发注意力分散的一般作业或特殊情况,人员可携带手机,但禁止使用手机;三是为防止由于沟通不好导致事故,禁止作业人员使用手机替代高频或其它可靠措施协助作业;四是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观看视频、看电子书、听音乐、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五是管理人员需使用手机进行现场管理拍摄除外,但必须在安全区域;六是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用于班组安全活动时播放教育培训视频除外。

《规定》要求,公司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新钢公司手机使用九条禁令》的张贴、通告及执行、落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手机使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列出本单位禁止随身携带手机岗位或禁止使用手机作业明细表并公示张贴,做好相应的警示标志;各单位对禁止随身携带手机的岗位要设立手机存放箱,定点存放并妥善保管。同时,要明确相应的通讯联系方式,保障通讯畅通,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本规定告知相关方,并督促相关方人员严格执行。(新闻传媒公司 记者 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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